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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南京市2009届毕业生报到程序 |
| | 浏览次数:5191 | 《报到证》开到"南京市人事局"、"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"或"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"的到南京人才大厦(北京东路63号一楼大厅10、11号窗口)报到; 《报到证》开到"江苏省教育厅"或"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"的到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(上海路203号)报到; 《报到证》开到单位的先到单位报到。省属单位到江苏省人才中心(广州路213号)办理户档代理手续,市属单位到市人才中心(北京东路63号)办理户档代理手续。
省内高校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报到程序:
一、登录"南京毕业生就业网"点击"毕业生入口"注册个人资料,并进行"到档查询" 二、到档后,带身份证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户口本及毕业证书原件来办理存档、落户盖章手续,并办理"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援助"申请。 1、城区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 2、三区两县(江宁、原六合、原江浦、溧水、高淳)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再持以上证件材料回生源县(区)人才中心报到、办理落户手续。
省外高校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报到程序:
一、先到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改签报到证,并转档; 二、登录"南京毕业生就业网"点击"毕业生入口"注册个人资料,并进行"到档查询" 三、到档后,带身份证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户口本及毕业证书原件来办理存档、落户手续,并办理"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援助"申请。 1、城区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 2、三区两县(江宁、原六合、原江浦、溧水、高淳)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再持以上证件材料回生源县(区)人才中心报到、办理落户手续。
已在南京市属单位就业毕业生报到程序:
一、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,单位或个人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、和填写好的《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》,办理存档手续(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,10、11号窗口报到、落户核准,6、7、8号窗口存档。)
特别提醒:接收50个以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请通过"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"方便快速办理报到手续。 二、非南京籍毕业生在接收单位自己没有集体户的情况下,须先在市人才中心开办集体户口后再带《单位集体户口挂靠证》和填写好的《户籍挂靠登记表》将其户口挂靠在市人才中心,户口挂靠费120元/人(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12号窗口)。 3、已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为6-12个月,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(一楼大厅5、8号窗口)。 4、未办理网上协议鉴证手续的毕业生,补办该手续后,按上述流程办理。
"先落户、后就业" 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程序:
一、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,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和填写好的《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》、《户籍挂靠登记表》,办理存档、落户手续,户口挂靠费120元/人(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,10、11号窗口报到、落户核准,6、7、8号窗口存档,12号窗口落户)。 未办理网上户档挂靠申请手续的毕业生,补办该手续后,按上述流程办理。
档案查询及表格下载: 请登录"南京毕业生就业网"(www.njbys.com)"到档查询"栏或南京人事人才网(www.njrsrc.com)"网上办公"栏"自助查询"栏目查询并下载《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》、《户籍挂靠登记表》。
咨询电话: 025-83151839、83151836、83151868、831518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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