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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未就业南京籍毕业生返籍落户办事程序 |
| | 浏览次数:17433 | 毕业后未就业的南京籍生源毕业生,根据毕业生的意愿,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,程序如下: 一、须持有的证件材料:《报到证》原件和户口迁移证。 二、毕业生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10、11号窗口)办理求职登记、报到和档案管理手续。 1、城区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 2、三区两县(江宁、原六合、原江浦、溧水、高淳)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再持以上证件材料回生源县(区)人才中心报到、办理落户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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